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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ghwh

用“‘衤弟’(tī)裇”正确表达T-Shir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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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10-21 20:37:08 | 显示全部楼层

点阵字符更适合由电子元件组成的情报信息板,一是安装简单,二是维修方便,因此改成矢量图形信息板既有技术问题,也有成本问题的存在。

若仍然采用GB2312标准的点阵字符,裇字是不能显示的,shirt仍将是恤衫,而不会成为裇衫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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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10-21 20:52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jhz001 发表于 2021-10-21 20:37
点阵字符更适合由电子元件组成的情报信息板,一是安装简单,二是维修方便,因此改成矢量图形信息板既有技 ...

恕我直言,这应该无关痛痒,对大局几乎没有影响,必竟现在的主要媒介是网络,连电视和书籍也只需电脑排板。你说的那些独立的硬件必竟影响十分有限,甚至完全可以忽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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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10-23 09:13:38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请问:117号元素,118号元素分别是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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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10-23 13:52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jhz001 发表于 2021-10-23 09:13
请问:117号元素,118号元素分别是什么?

https://www.sohu.com/a/139778638_2317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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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10-23 15:49:32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《语言文字法》第十七条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,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、异体字: (一)文物古迹; (二)姓氏中的异体字; (三)书法、篆刻等艺术作品; (四)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; (五)出版、教学、研究中需要使用的; (六)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。117号元素"石田"和118号元素"气奥"显然不在通用规范字表内,但属于教学研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使用,并不阻碍有其他合法理由而生的新字产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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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10-23 17:33:25 | 显示全部楼层
jhz001 发表于 2021-10-23 15:49
《语言文字法》第十七条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,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、异体字: (一)文物古迹; (二)姓氏 ...

那你意思是我造两个新汉字就是不行,不允许? 那么网络大量乱用拼音“TA”的现像和“T裇”这个不完全音译词这两个情况就应该放任不管喽?或者等国家来解决,个人少操心?你是这个意思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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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10-23 18:10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jhz001 发表于 2021-10-23 15:49
《语言文字法》第十七条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,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、异体字: (一)文物古迹; (二)姓氏 ...

跟你交流这几次,我觉得你这人挺古板的。

法是死的,人是活的。

首先,我到处都贴,但从没强迫别人去用,就相当是一个建议,并没有付诸实施。《语言文字法》管不到我。
第二,网络大量乱用拼音“TA”的现像和“T裇”这个不完全音译词这两个问题是客观存在的,是可见的且需完善的缺陷,法律解决不了这两个问题。
第三,要等国家来完善,那就等吧,我看一直也不会有用心管这点小事,并且能解决掉这点小事的,否则这两个小问题早该消失了。做为一个有理想的人,我希望通过个人努力推进这一问题的解决,这无可厚非。

总之,国家推进这一类事情,往往要以社会实践为前提,以民间流行的情况为首要参照,也就是说,就算由国家做,也多半由民间先行,我不过主动扮演了其中必要的那个角色,谁让这两个小问题至今无人能真正解决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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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10-24 12:41:14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你认为这是个小问题就大错特错了,牵一发而动全身。Unicode标准字符集和通用规范汉字标准都需要一定周期进行论证再升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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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10-25 20:16:18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ghwh 于 2021-10-25 20:21 编辑
jhz001 发表于 2021-10-24 12:41
你认为这是个小问题就大错特错了,牵一发而动全身。Unicode标准字符集和通用规范汉字标准都需要一定周期进 ...

我不同意你这一观点!

首先,你可以看看我在网上发过的东西,和现在正在做的一些事情,我是坚决维护汉字和汉语地位的,这一点不能否认,起码的分寸和底线我都会严守的。

第二,汉字从8000年前的字符文字开始,就不断在发展变化,像河流一样不可阻挡,你不能也无可能把它变成一潭死水。因为很简单,这是自然规律,和生物进化一样无法停止。

第三,完全可以拿经济和政治改革来比较。中国和全世界的经验表明,保守会失败,步子迈的太大也会失败,必须坚持实事求是,摸着石头,循序渐进的向前走。从这个意义上讲,你的观点更类似弗朗西斯·福山的“历史终结论”,而在经济和政治改革上,我更喜欢张维为的思想。

你可以坚持你的,我会坚持我的,道不同,不相为谋,以后或许不必再谈这个问题了。

至于字符集的问题,我不急,国家都面临这个问题,早晚会有更好的解决办法。再者,我就没期望我的方案能很快被大众接受,而是觉得它要用多长时间就用多长时间,管它几十年还是几百年,反正我把最好的方案留这儿了,既然有真实的问题存在,按自然规律,它就一定会被时间修正,所以我放那儿就行了。

你不必再劝说我放弃这一方案,没有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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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10-29 15:08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jhz001 于 2021-10-29 15:51 编辑
ghwh 发表于 2021-10-23 17:33
那你意思是我造两个新汉字就是不行,不允许? 那么网络大量乱用拼音“TA”的现像和“T裇”这个不完全音译 ...

是的,你造两个新汉字是违反《语言文字法》的,“T裇”同样也是违法文字,不是靠国家来解决的这个问题,而是靠公民自觉守法来维护的。

至于“TA”字的问题,早在一百年前就有人提出,这个人即是大名鼎鼎的江阴人刘半农。1920年他在英国伦敦大学留学期间,发现英文单词有“he”、“she”、“it”的第三人称区分,就觉得汉语也应该加以区分,因此写了一篇《“她”字问题》的文章寄到上海报社,建议新造两个汉字“她”、“它”,适时国内新文化运动正值高潮,刘半农的“她”字获得巨大成功,影响直至今日。刘半农的“她”字改革方案若放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当下,他自己很可能被扣上“崇洋媚外”的大帽子,所谓“时势造英雄”就是这个道理。

仔细想来,古代书法文件真草篆隶各种书体中,从来没有找到一个“她”字,也就是说古汉语中第三人称代词“她”是不存在的,古人一般使用“其”、“之”或“他”,“他”可以泛指第三人称的一切事物,包括男人、女人以及其他无生命的东西。同样,第一人称、第二人称,“我”、“我们”、“吾”、“你”、“你们”、“汝”、I、we、you,都无所谓性别区分,第三人称加以区分真可理解为画蛇添足矣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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